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办公室《关于做好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工作的通知》(甘转改办发电〔2018〕1号)精神和学校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相关部署,现将学校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诉反映的受理机构
学校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承担作风问题投诉反映的受理工作,具体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二、投诉反映的一般原则
(一)投诉反映原则上须以实名进行,受理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充分完整地维护投诉反映发起者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受理反馈方式与投诉反映发起者采用的方式相对等。
(二)根据投诉反映问题的复杂程度及核实情况,受理机构一般在5—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反映发起者反馈受理情况。
三、受理投诉反映的具体方式
受理人:管 骅
电 话:7601072
电子邮箱:bgsxf@lzcu.edu.cn
意见箱:分别设于校本部1、2号办公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