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和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
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根据教务处《关
于做好期末阶段教学安排的通知》要求,1月2日至3日有课师生正常上课。
二、 清明节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三、 劳动节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上5月4日(星期二)的课,5月8日(星期六)上5月5日(星期三)的课。
四、端午节
6月12日至14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五、中秋节
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9月21日(星期二)的课。
六、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上10月6日(星期三)的课,10月9日(星期六)上10月7日(星期四)的课。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节假日祥和平安。
学校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