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从10月份起召开每周工作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会议地点为第二会议室(校本部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延期或提前召开由学校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会议主持
会议由学校主要领导主持
三、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为学校领导、党委常委、各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含主持工作的副院长)。
四、会议内容
1.有汇报事项的部门、单位安排工作事宜。
2.财务处需在每月月初通报学生学费收缴情况;招生就业处需在每月月初通报学生就业情况;发展规划处需在每月月初和月中通报重点项目推进完成情况;
3.校领导安排本周学校重点工作任务。
五、工作流程
1.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会议汇报事项,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每周五中午12点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秘书科。
2.学校办公室汇总形成会议议程,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核。
六、会议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汇报情况要遵循目标清晰、紧抓重点,言简意赅、责任到人的原则,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重要事项不超过8分钟。汇报结束后由分管校领导提出工作要求。
2.会议中所需要的文件材料,相关部门、单位须在周一8:20前向列席单位分发到位,校领导材料于8:15前在会议现场交由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摆放。文件材料格式按照附件2格式模版进行排版。
3.参会人员要准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要向学校办公室报备,并由单位副职参会。
4.各部门、各单位与会同志会后要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周工作例会汇报事项申报表
2.文件材料格式模版
学校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