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兰州城市学院印章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2019年第36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兰州城市学院印章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印章管理,维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各级党组织印章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教育部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凡冠有“兰州城市学院”字样的机构组织印章和各种业务专用章以及校领导、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公务印章。
第三条 学校办公室是全校印章的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各类印章的刻制、启用和废止,负责学校印章和监督各单位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和废止
第四条 印章统一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审核后按照规格制发。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
第五条 印章刻制程序:各处级单位凭机构成立或名称变更文件递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后刻制。一般不刻制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印章、处级单位所设(挂靠)机构印章和业务专用章。确因工作需要的,由各处级单位凭人员聘任书,或下设(挂靠)机构成立文件,或业务需要证明文件,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必要时报学校办公室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刻制。
第六条 各种非实体性的组织机构原则上不刻制印章。如特别需要刻制的,须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并报学校办公室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刻制。
第七条 印章年久磨损变形,须重新刻制印章。各单位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学校办公室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核审并刻制。
第八条 印章的启用或废止,均须经学校办公室验印登记、签发启用或废止通知后生效。未经验印登记和签发启用通知的不准启用,如擅自启用造成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处理。处级单位下设(挂靠)机构的印章启用通知由学校办公室授权该处级单位签发,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公务印章和因年久磨损变形而更换的印章不需发启用通知。学校办公室和各处级单位印章管理部门应有学校或本单位印章的印模册,对学校或本单位印章进行验印登记,以备查考。各处级单位及下设(挂靠)机构撤销或变更时,原印章原则上自机构撤销或变更之日起即行停用。
第九条 废旧印章须及时送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对收回的废旧印章进行登记,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废旧印章进行保存鉴定,对具有保存价值的印章送档案部门封存,对保存价值不大的印章即行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条 学校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印章用于以学校党委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对外报送的各类报表、材料,入党志愿书,各类政审材料等。
(二)“兰州城市学院”印章用于以“兰州城市学院”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各类证件、聘书、证书、合同或协议、上报的统计材料、项目申报书(表)、成果申报或鉴定书(表)、专利申请书、师生员工因公因私出国审核件、介绍信、校发奖惩证明等。
(三)“兰州城市学院”钢印用于教职工工作证、退休证、学生证、各类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证件、学位证书、进修证明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照片的压印。不能作为文件、介绍信及其他凭证的有效标志,不能独立使用。
(四)校领导印章用于各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聘书、法人委托书、计划任务书、项目申报书、成果申报书、学校行为合同或协议、财务资料以及其他公文文件等。
(五)学术委员会主任印章用于学校学术决策与咨询方面的申报申请和有关文件等。
(六) 学位委员会主任印章用于学位证书等。
第十一条 校内各处级单位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兰州城市学院办公室”印章,用于以“兰州城市学院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材料以及对外联系工作的函件、证明等。
(二)各处级单位印章主要用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处理公务,向学校领导呈交的请示报告,与校内各单位及校外对口单位联系业务工作的函件、证明等。
(三)各处级单位印章均不得对外使用在请示、报告等文书上;除发票和财务专用章外,各类印章不得用于发票和收款收据。
第四章 印章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严格印章管理。学校办公室和各处级单位应指派专人(监印人)负责保管、使用学校或处级单位印章。监印人对印章负有直接责任,监印人单位负责人和审批用印人对印章负有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 监印人职责:
(一)坚持原则、严肃认真。盖章规范,妥善保养维护印章,定期清洁,确保印文清晰。
(二)用印前认真核对用印材料,涉及保密的用印件,不得随便翻阅和谈论;对越级使用印章、审批手续不全、书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拒绝用印。
(三)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用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单据或纸张上加盖印章,严禁利用印章谋私利、徇私情。
(四)印章随用随锁,下班后及节假日封存,确保印章存放和使用安全。
(五)监印人工作变动,应及时上交印章,待本单位重新确定监印人后做好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各单位所负责的印章,存放或使用地点均在该单位办公地点。未经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准在办公室以外的地点存放或使用。印章原则上不带出使用,特殊情况须带出使用时,申请用印单位要出具申请报告,根据印章性质和工作重要程度由监印人带出使用并做好登记。
第十五条 印章用印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负责印章管理的单位应提前公布寒暑假用印时间。确属急件需在下班后及节假日用印的,须持有审批人当时的审批意见,否则监印人可不予办理。
第十六条 学校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须凭《兰州城市学院发文稿纸》(即发文单)申请用印。
(二)除学校公文外,须加盖学校印章的各类文件或资料,申请用印单位或个人应按程序填报《兰州城市学院用印审批表》(见附件)。
第十七条 各处级单位应建立本单位印章使用程序和用印登记管理制度。对用印事由、用印单位、经办人、批准人、监印人、用印日期等进行详细登记,保存好用印依据材料,以备核查。
第十八条 印章一旦被盗或遗失,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学校办公室、保卫处(武装部)以及主管校领导书面报告,并登报申明该印章作废。
第十九条 因印章管理或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凡伪造、变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变造印章者,除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外,还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对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第五章 电子印章管理
第二十条 电子印章是应用数字密码技术,结合数字证书和模拟传统实物印章的图形化电子签名,其管理、使用方式类似实物印章且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电子印章主要用于在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中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公文。
第二十二条 在接收电子公文时,应验证公文电子印章的合法性。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公文与加盖实物印章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电子公文的打印稿、复印稿或经任何形式的电子格式转换稿,不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电子印章的制作式样和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执行。使用的电子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不得擅自制作使用。
第二十四条 使用单位可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电子印章申请,并提交纸质印模。学校办公室完成电子印章制作后,将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电子印章。
第二十五条电子印章应等同于实物印章进行管理,由负责单位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由于使用单位变更、撤销等原因导致电子印章不再使用的,使用单位须向学校办公室交回电子印章。
第二十七条 电子印章因损坏不能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将损坏的电子印章交回学校办公室,并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制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授权财务处管理和使用学校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财务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上述印章的管理细则,并报学校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兰州城市学院印章管理办法》(兰城院〔2015〕143号)同时废止。
附件
兰州城市学院用印审批表
No.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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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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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类别 |
□党委印 □行政印 □书记印 □书记签名印 □校长印 □校长签名印 □钢印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学位委员会主任印 |
用印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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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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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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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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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联系) 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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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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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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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代办人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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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月 日
学校办公室制表
兰州城市学院用印审批表(示范模板)
No.123(与用印登记簿中的编号对应,由学校办公室监印人填写)
申请单位 |
填写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如: XX学院 |
申请人 |
教职工姓名 张三 |
用印类别 |
□党委印 √行政印 □书记印 □书记签名印 □校长印 □校长签名印 □钢印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学位委员会主任印 |
用印事由 |
填写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如: XX学院XX老师于(时间段)因公(私)赴某地参加会议 |
用印份数 |
填写需用印的数量(如用印量大可填写套数) 如:2份/套 |
单位负责人 意见 |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职能部门 意见 |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分管(联系) 校领导意见 |
申请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 |
学校办公室 意见 |
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办公室公章。 |
经办人 签 名 |
经办人签字 |
申请人/代办人 签 名 |
如代办人代申请人办理须同时注明申请教师、代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如: 李四代张三 13901234567 |
20 年 月 日
学校办公室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