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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种思维 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11-13   中国教育新闻网

 

                                                                             王定君

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动“双一流”建设的必然要求。思维是行动的先导,高校要从转变思维观念入手,不断强化政治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和信息化思维,增强治理的原则性、规律性、协调性和创造性。

一是强化政治思维,巩固高校治理的权力结构,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校治理的权力体系包括党委领导形成的政治权力,校长负责形成的行政权力,教授治学形成的学术权力和师生参与形成的民主权力,而高校治理的核心要义就是协调处理好四种权力关系,保障各类利益相关者顺畅有效地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实施。其中党的领导是权力结构的统领与中枢。要始终坚持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政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学校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完善高校治理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将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完善以大学章程为统领的遵法依规、系统完备、权责清晰、内容规范、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大学治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战略规划、法律咨询、政策研究、考核督办等机构,强化学校治理智库力量。积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建立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四位一体、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制度执行落实、督查督办、考核评估、激励惩戒等机制,形成工作有规划,进度有跟踪,过程有监管,结果有考核,评价有反馈的全链条、闭环式治理模式。

三是强化系统思维,优化高校治理的组织形态,持续释放办学活力。要厘清各治理主体的功能定位和权责划分,调动其参与办学治校的主观能动性,形成系统合力。包括以集成攻关为导向,调整学术治理结构,实施学部制,构建大平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与学术创新,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催生重大成果产出;以“管办分离”为目标,职能部门向做好规划、监管、评估、服务等转变,提高管理的效率、效果和效能;坚持“重心下移”,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二级学院为主体的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民主监督,促进教代会、学生会等利益相关群体多元参与,共建共治。

四是强化信息化思维,创新高校治理的工具方法,不断提升治理效能。高校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通过结构重组、流程再造、数据融通,打造信息技术赋能高校治理的新生态。包括构建数据支撑的评估决策分析体系,“用数据说话,靠数据决策”,实现科学化治理;延伸服务链条,便捷服务流程,满足个性需求,让“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实现精细化治理;打破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让数据架起连心桥”,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联动,实现协同化治理。(作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长助理 林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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